今晚(9月19日),湖南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
9月19日,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,刘某(男,60岁)为博人眼球,蓄意编造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。警方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。
公安机关提示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此前报道
刚刚通报:刘某杰(女,58岁)遇害,2名嫌疑人坠亡
南方都市报(nddaily)、N视频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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